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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来源: 各界新闻网 2023-03-02 07:39:48


(资料图片)

各界新闻网讯(记者 满淑涵)记者3月1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残联四部门联合制定印发《陕西省“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全省“十四五”期间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作出部署。

《实施方案》提出,未来三年计划完成5万户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农村家庭改造按每户2000元、城镇家庭改造按每户4000元补贴标准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主要目标,对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市(区)可以将改造对象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等老年人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就改造内容,《实施方案》明确,要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按照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科学实施。

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为确保适老化改造工程质量,省民政厅将依规建立适老化改造施工单位名录库,县(区)民政部门以公开招标方式从中遴选施工方和验收方。

《实施方案》要求,县(区)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受理申请、评估设计、施工监督、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绩效评价等程序,规范开展适老化改造工作。

适老化改造以家庭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伤残、独居、孤寡、计划生育等特殊对象,并按申请先后顺序予以安排。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以及近两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近年内已接受过适老改造的房屋,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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